土地纠纷追诉期多久结束?
我家有块土地和邻居产生了纠纷,一直没解决。我想了解下,从纠纷产生开始算,到什么时候就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土地纠纷了,也就是土地纠纷追诉期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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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一般提到的是诉讼时效,而不是追诉期,追诉期通常用于刑事案件。对于土地纠纷而言,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土地纠纷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比如说你发现邻居占用了你家土地,或者土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明显到你不可能不知道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这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出现了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土地纠纷中,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才去主张权利,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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