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动手打人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我在还手过程中也和对方扭打起来。现在有人说谁先动手谁就得承担法律责任,我就有点懵了,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谁先动手谁就一定得承担法律责任啊?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先动手打人这种行为通常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是绝对的“谁先动手谁承担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先动手打人导致对方身体受伤或者财产损失,打人者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不过,如果被打的一方也有过错,比如言语挑衅、故意激怒等,那么可以减轻打人者的责任。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主要看行为的违法情节,如果先动手打人情节较轻,而被打者在还手过程中情节较重,那么被打者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在刑事责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先动手打人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要是被打者的还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么被打者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被打者的还手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不能简单认为谁先动手谁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要综合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