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是否免税?

我继承了一套房产,现在打算把它卖出去。不知道在法律上,继承来的房产再出售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免税呢?我很担心会有高额的税费,影响我的收益,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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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是否免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它是通过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方式从被继承人那里获得的。而在出售环节,涉及到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从个人所得税方面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继承的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即该房产是继承人自用达5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那么在出售时就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满五唯一”,就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看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购买时间对于继承的房产,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继承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所以,如果继承的房产在原产权人购买后已经满2年,那么出售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综上所述,继承的房产再出售不一定免税,要根据是否满足“满五唯一”以及是否满2年等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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