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再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继承房产再转让涉及多种税费,下面分别为您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税率为5.6%,由卖方缴纳。不过有相关政策规定,如果继承的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增值税 。比如您继承的房子房产证登记时间到现在已经满两年了,那么在转让时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对于继承所得房产,按(总价 - 原购置成本)×20%征收。但要是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交个人所得税。这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后是契税,由买方缴纳。征收方法如下: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这在相关契税规定中有明确说明。 另外,还有印花税,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三交纳,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是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一件缴纳印花税。 相关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