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协议离婚多久可以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在广西办理协议离婚,不知道整个流程走下来大概要多长时间。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就想尽快办完离婚手续。想了解下在广西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具体需要多久?
展开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广西办理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时间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开始,首先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在广西办理协议离婚,最短需要30天(冷静期期满后双方立即去申领离婚证),最长可能达到60天(冷静期30天加上期满后30天内去申领离婚证)。如果超过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双方仍未去申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若想再次离婚,需重新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