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部队交的医保社保还能不能用?
我之前在部队服役,服役期间部队给交了医保和社保。现在我已经退伍回到地方,不太清楚之前部队交的这些医保社保还能不能接着用,该怎么处理这些医保社保呢,会不会影响我之后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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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之前部队交的医保社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需要进行相应的转接手续。 首先来了解一下医保。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单来说,当你退伍回到地方后,如果参加职工医保,部队的医保关系和资金会转接到地方,这样你之前在部队交医保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之后就可以按照地方医保的规定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比如看病报销等。 对于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然后,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会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你回到地方参加工作后,这些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就会和你在地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进行衔接,之前在部队缴纳的年限同样可以累计计算,在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总的来说,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好转接手续,之前部队交的医保社保不仅能用,而且其缴费年限等权益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具体的转接手续和要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他们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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