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不想让别人住,是否可以把对方赶出去?
我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之前让一个亲戚住进来了,现在我不想让他住了,想让他搬走,但他不肯。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权利把他赶出去,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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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您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是有权决定谁可以居住在您的房子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基于此规定,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房屋进行使用和管理。 不过,实际情况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如果对方居住在您的房子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比如您和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您不能随意将对方赶出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合法使用房屋的权利。 但如果对方居住没有合法依据,例如只是您出于好意暂时让其居住,您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搬离。若对方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返还房屋。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对方搬离而对方仍不执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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