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借给别人住了该怎么破解?
我之前把房子借给一个朋友住,当时没多想也没签啥协议。现在我自己想用这房子了,可朋友不太愿意搬走,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有什么办法能把房子收回来呢?
展开


当您将房子借给他人居住后想要收回,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涉及到对房屋所有权和占有使用关系的处理。首先,房屋所有权是指您对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这房子是您的,您有权决定谁能住、住多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就为您收回房屋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如果您当初借给朋友房子住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约定居住期限,那么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不定期借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不定期的借用,您作为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用人返还房屋,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所谓合理的准备时间,就是要考虑到对方找新住处等实际情况所需的时间。 要是朋友不愿意搬走,您可以先尝试和他友好协商,明确告知他您需要收回房屋的原因和期望他搬走的时间。在协商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发送书面通知的方式,正式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搬走。书面通知要写明您的要求和期限,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邮寄凭证、短信记录等。 如果经过以上步骤,对方仍然拒不搬走,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房屋。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子是借给对方居住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您的诉求合理合法,会判决对方限期搬走。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搬离房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