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会触犯法律?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确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周期和要求,只要用人单位没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就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对于拖欠工资的处理会综合考虑一些因素。要是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暂时没办法按时支付工资,并且及时跟劳动者说明情况,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尽快补发工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要是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双方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没支付工资,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还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例如,双方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到了15日用人单位却没有发放,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这就构成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明确约定支付日期,按照惯例,一般也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像按月支付工资的,若超过一个月未支付,通常可认定为违法。 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