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件多少天会送到检察院?


合同诈骗案件从立案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天数,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从一般侦查期限、特殊侦查期限等方面来详细说明。 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是有限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两到三个月内,案件会侦查完毕并移送检察院。 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侦查期限会相应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意味着,如果是上述特殊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个月。 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逮捕,也就是处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状态,侦查期限相对就没有那么严格的限制,但公安机关也会尽快侦查完毕。 所以,合同诈骗案件送到检察院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移送了,而复杂的案件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