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是多久。我们希望能提前了解这个时间,做好后续安排,所以想问问离婚冷静期到底是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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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离婚决定是否理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三十天。从申请离婚开始计算,这三十天内双方都有反悔的权利。如果冷静期内无人反悔,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离婚程序才能最终完成。如果这后续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所以,整个涉及离婚冷静期的流程可能最长达到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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