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用病例需要几份材料?
我打算就医疗纠纷打官司,听说病例是很重要的材料。但我不清楚到底要准备几份病例材料。是只交一份就行,还是得给法院、被告都准备,份数会不会很多啊?有没有懂的人能给说说。
展开


在打官司时,关于病例材料需要准备的份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病例作为一种证据,它在诉讼过程中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在医疗纠纷等涉及病例的官司里,病例可以反映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一般情况下,病例材料的份数要考虑到参与诉讼的各方。通常,要给法院提交一份,因为法院需要留存病例材料用于审理案件,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还需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来准备相应份数的病例材料。比如,如果被告有一个,那除了给法院的一份,还要给被告准备一份,方便被告进行质证和答辩。如果被告有多个,就需要根据被告的实际数量来准备相应份数。另外,为了以防万一,自己最好也留存一份病例材料,便于在庭审过程中查阅和核对。所以,准备病例材料的份数=法院1份 + 被告人数份 + 自己留存1份。这样才能保证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都能获取到所需的病例材料,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