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几个月才算有期徒刑呢?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被判刑几个月才能算是有期徒刑。我身边有人被判刑几个月,我想知道这是不是属于有期徒刑,所以就想来问问判几个月算有期徒刑,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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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把犯罪分子关在特定的地方一段时间,限制他们的自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期在六个月及以上,十五年以下时,就是有期徒刑。如果判刑时间低于六个月,那就不属于有期徒刑的范畴。比如,被判处三个月的刑罚,这就不是有期徒刑。另外,对于数罪并罚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刑法有特别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九条,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以及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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