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推迟一天发放该怎么办?
我的工资原本是每月10号发,这个月到11号还没发,推迟了一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正常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工资推迟一天发放有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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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资推迟一天发放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处理。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项重要义务。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虽然法律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则,但对于工资推迟一天发放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是偶尔一次因特殊原因(如银行系统故障、财务人员操作失误等)导致工资推迟一天发放,并且及时向劳动者说明了情况,一般来说不属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经常无故推迟发放工资,哪怕只是推迟一天,劳动者也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资推迟发放的原因,并要求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如果沟通后用人单位仍不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即使是工资推迟一天发放,劳动者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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