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几家商业秘密认定机构?


商业秘密,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拥有的一些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像独特的配方、工艺、客户名单等都可能属于商业秘密。 在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指定的专门商业秘密认定机构。商业秘密的认定通常是在具体的司法、行政等程序中进行的。在司法程序里,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在行政程序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等案件时,也会进行认定。 以浙江为例,虽然没有专门以‘商业秘密认定机构’命名的机构,但有具备相关鉴定能力的机构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比如一些专业的知识产权鉴定中心、科研院校的相关实验室等。不过关于浙江具体有几家能进行商业秘密相关鉴定、认定支持的机构,并没有确切统一的统计。因为在不同案件中,根据需求不同,能提供专业意见和鉴定的主体也会有所不同。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这为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