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产日期的商品应一赔几?
我买了些商品,回家后才发现上面没有生产日期。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商家该怎么赔偿,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生产日期的商品是一赔几呢?
展开


在我国,对于没有生产日期的商品赔偿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需要判断商家销售没有生产日期商品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若商家明知商品没有生产日期仍进行销售,就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其次,如果该商品属于食品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生产日期是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很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十倍赔偿。 所以,对于没有生产日期的商品,如果是普通商品且构成欺诈,一般是一赔三;如果是食品,通常是一赔十。不过,具体的赔偿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