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听说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双倍工资。我想知道这双倍工资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我每个月拿到手的全部工资来算,还是有别的计算方法?想弄清楚具体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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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的双倍工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计算时间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双倍工资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计算至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截止工作时间,但最多只能计算至单位用工满一年时为止。简单来说,就是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那个月开始算,最长算11个月。 其次,关于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要是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若按此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要是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另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方法和上述类似。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等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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