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的时效是多久?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能申请双倍工资仲裁,可又担心过了时效。我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时效,要是中间出现一些情况,时效会不会有变化,所以想了解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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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首先解释一下仲裁时效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了,得在规定时间内去主张权利,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权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不同观点,但在2018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规定后,明确为: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 而且,这个仲裁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你向公司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公司答应给你双倍工资,这些情况都会使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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