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能主张双倍工资,但又担心过了时效。我想知道这个双倍工资时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要是中间有特殊情况时效会怎么变化,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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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一年。 首先,说说什么是时效。时效就好比一个时间限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可能之后再主张,权利就难以得到法律完全支持了。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这件事上,时效就是一年,这是法律给劳动者主张权利设定的一个时间范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仲裁时效也是一年。这个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超过一个月的次日起,劳动者就知道自己权利可能被侵害了,这时一年的时效开始计算。要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那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时效。 另外,时效还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当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下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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