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产日期的产品卖家应如何赔偿?
我买了个商品,到手后发现没有生产日期。我觉得这产品不太靠谱,担心质量有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卖家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是按商品价格的倍数赔,还是有其他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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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生产日期的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违反产品质量相关规定的商品。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该无生产日期的产品不属于食品范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要求。对于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同时,消费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退款等。如果卖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当遇到无生产日期的产品时,消费者要先确定产品的性质,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要求卖家进行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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