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一般要打几次?


医疗官司一般要打几次,并没有固定的次数。这要从多方面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官司的一审情况。一审是案件的初次审理。如果在一审过程中,双方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都没有太大争议,法院能够清晰查明事实并作出合理判决,那么一次一审就可能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一审顺利,在规定审限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官司一次一审就结束了。 然而,很多时候医疗官司较为复杂。医疗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的医学知识,双方可能在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医疗鉴定的过程通常比较漫长,而且鉴定结果可能导致双方进一步的争议。比如,如果患者一方不认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的鉴定结果,或者医疗机构对赔偿金额等方面有异议,就可能会导致官司不会在一审就结束。 接着就是二审。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二审的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那么官司就结束了;如果改判,就会按照二审的判决执行;要是发回重审,案件又会回到一审法院重新审理,这样就会增加打官司的次数。 还有可能会出现再审的情况。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的启动条件比较严格,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再审并不是每个医疗官司都会经历的程序,但一旦启动,又会增加官司的次数和时间成本。 综上所述,医疗官司一般打几次是不确定的,简单的案件可能一次一审就能解决,而复杂的案件可能会经历二审甚至再审,导致打官司的次数增加。在面对医疗官司时,当事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