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可以判离?
我跟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但不知道会不会一次就判离。要是第一次没判离,后面还得再起诉,我就想了解下,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多几次能判离呀,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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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就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是证据不足,法院通常不会判离。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如果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者符合“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法院大概率会判离。不过,也存在多次起诉仍未判离的情况,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所以,不能简单地用起诉次数来判断是否会判离,关键是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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