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会坐牢几年?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实在没能力还上,对方说要让我坐牢。我很害怕,想知道这种欠债的情况要是真的会坐牢的话,一般会判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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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欠债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导致坐牢。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争议,欠债还钱这类问题通常就属于财产关系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这说明在民事领域,主要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院判决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让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欠债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从而导致坐牢。比如,债务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债务人在借款时就存在诈骗的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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