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时间是7点,员工没来,8点在外受伤,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我们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7点,有位员工8点在公司外受伤了,当时他还没到公司。现在大家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有不同看法,想明确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工伤,具体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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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上班时间是7点,员工8点在外受伤不算工伤。 工伤,简单来说,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的认定通常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几个关键要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这个问题中,员工在上班时间7点未到公司,8点在公司外受伤,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也不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所以通常不算工伤。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能够证明员工是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了非本身体质因素引发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即使未到上班时间,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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