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组织活动,员工积极参与却不幸受伤。员工心里很委屈,担心自己受伤的情况得不到合理保障,想知道这种在公司组织活动中受伤的情况到底符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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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一般情况下算工伤。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包括“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司法实践中,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例如单位组织的旅游、团建等,通常被认为与工作有一定关联,属于“因工外出”且“由于工作原因”的范畴。因为公司组织这类活动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等,与工作存在间接联系。 不过,在具体认定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如果员工在活动中是因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伤,比如醉酒后受伤等,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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