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没到位,多少年有效?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但是拆迁补偿一直没给到位。我想知道从拆迁到现在都过去一段时间了,这没到位的拆迁补偿还有效吗?有效期限是多久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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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确定其有效性的时间问题。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该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被拆迁方有配合拆迁的义务,而拆迁方则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的责任。这就如同两个人签订了一个交易合同,一方提供商品,另一方支付钱款,都要遵守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了支付补偿款的时间,从该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三年之内被拆迁方没有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拆迁方支付补偿款,那么在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被拆迁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时间,过了三年你都没去要钱,再去法院起诉,对方如果以时间太久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了。 然而,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没有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时间,那么被拆迁方可以随时要求拆迁方支付,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被拆迁方第一次要求对方支付补偿款,而对方明确表示拒绝之日起计算三年。 另外,要是涉及到行政征收补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不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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