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污染环境罪会判几年以上?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轻度污染环境罪”这一确切罪名表述,通常涉及环境污染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指的是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会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说的“情节较轻”,常见的情况比如污染范围比较小,像只是在一个相对不大的区域内排放了少量污染物,并且这些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相对有限;或者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减轻污染危害等。 要是污染环境的行为情节严重,例如污染范围广泛,对大面积的空气、土壤、水体等造成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明显的损害,影响到了动植物的生存繁衍;或者多次实施污染环境行为,那么就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有一些特别严重的情形,比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这种情况下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中的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造成的实际后果等,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相关概念: 污染环境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