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共同财产如何变成个人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婚内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些财产由夫妻共同共有。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婚内共同财产是可以转变为个人财产的。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实现这一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婚内共同财产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哪些财产归哪一方所有,这样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该房产就从婚内共同财产变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其次,赠与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自愿将自己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赠与给另一方,也能使共同财产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同样需要有明确的赠与表示,并且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比如,丈夫将自己在夫妻共同存款中的一半份额赠与给妻子,签订了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后,这部分存款就成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另外,法定的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婚内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类赔偿或补偿是对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应归个人所有。 总之,要将婚内共同财产变成个人财产,无论是通过协议约定、赠与还是法定特殊情况,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