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轨离婚官司会怎么判?
在婚姻出轨的离婚官司中,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几个关键方面。首先是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一般的出轨行为不一定能直接认定为感情破裂,但如果出轨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出轨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不过,这里的“适当多分”并没有明确的比例标准,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出轨的程度、对家庭造成的伤害等因素来判定。
再者是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一方的出轨行 为被法院认定对孩子成长不利,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会处于劣势。
最后,关于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般的出轨行为可能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但如果达到“其他重大过错”程度,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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