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如何定罪?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定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考量。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斗殴罪的基本概念。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对于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斗殴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斗殴,达到犯罪标准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法律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斗殴的案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未成年人在聚众斗殴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只是一般参与者,可能处罚相对较轻;如果是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者,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同时,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等。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定罪需要根据其年龄、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并且,法律在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时,会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