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未成年人会怎么判?


首先,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有特殊的规定和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所以,当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时,会先看其年龄。如果是不满十二周岁,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只有在符合特定严重犯罪情形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负刑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寻衅滋事通常不承担刑责,但可能会有其他非刑罚措施。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