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起诉需要多少费用?


当别人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时,主要涉及的费用是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首先,如果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意味着如果您起诉对方归还的欠款在1万元及以下,只需要缴纳50元受理费。 要是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金额是3万元,其中1万元需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这2万元部分,要按照2.5%计算,即20000×2.5% = 500元,总共需缴纳50 + 500 = 5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假设诉讼请求金额是15万元,1万元缴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是9万元,按2.5%计算为90000×2.5% = 2250元,10万元至15万元部分是5万元,按2%计算为50000×2% = 1000元,总计缴纳50 + 2250 + 1000 = 3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除了案件受理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还涉及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情况,还会产生相应的申请费;另外,若有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可能需要支付他们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不过这些费用的产生要看具体的诉讼情况。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 申请费:在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特定事项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