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会被处多少罚款?
我知道有个人有恐怖活动犯罪和极端主义行为,但没举报。现在有点担心,想了解一下,要是被查出来我明知这事却没说,会被处以多少罚款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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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该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窝藏”指的是为实施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证,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而“拒绝提供”就是在司法机关依法调查相关情况、收集证据时,拒绝配合,不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 所以,如果出现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存在上述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就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罚时,会根据具体的情节来综合判断是否处以罚款以及罚款的具体数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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