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漏税会罚款多少?


公司偷漏税的罚款规定是比较复杂的,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罚款金额。首先,我们要明白偷漏税在法律上涉及到的概念。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漏税则通常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在实际法律执行中,对偷税和漏税的处理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漏税情况,一般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不过在实践中,如果企业主动发现并及时补缴漏缴的税款,通常不会给予像偷税那样严重的罚款处罚,但具体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程度,还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认定和裁量。 此外,如果公司的偷漏税行为构成犯罪,还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所以,公司偷漏税的罚款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会受到偷漏税的具体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