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付完首付后付不起房贷,还能退多少钱?


在买房子付完首付后,若因付不起房贷而想要退房退款,能退多少钱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偿还房贷而想要退房,这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里,一般会约定购房者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常见的是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比如可能是房屋总价的一定百分比。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的首付金额会退还给购房者。 其次,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贷,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首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要退还首付,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国家房贷政策突然变化,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足够的贷款额度,从而无法支付房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首付及相应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