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要达到多少金额才能够进行网上通缉?


在我国,网上通缉指的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通缉令并录入公安网,以便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并抓捕嫌疑人。而经济案件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其立案追诉标准(也就是达到什么条件警方会立案处理)不同,也没有统一明确规定达到多少金额就会进行网上通缉。 网上通缉的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犯罪的条件且在逃,而不是单纯由金额决定。当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经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但在逃的,就会采取网上通缉措施。 以常见的几种经济犯罪为例: 对于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可能立案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就可能被网上通缉。 再看职务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就是六万元。达到这个标准,符合条件且犯罪嫌疑人在逃,也可能面临网上通缉。 总之,不同的经济犯罪有不同的立案追诉标准,但网上通缉是在立案侦查且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况下实施的,金额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不能简单地确定一个金额标准就必然导致网上通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