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补缴社保个人需要承担多少?


退役军人补缴社保时个人承担费用的情况,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对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2019年1月21日前,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1月2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在补缴社会保险时,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其次,如果是其他情况的退役军人补缴社保,个人承担费用的计算通常和普通参保人员补缴社保类似。一般来说,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不同地区和不同险种的缴费比例有所不同。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16% - 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6% - 10%,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2%左右。具体的缴费比例要以当地社保部门规定为准。 总之,退役军人补缴社保个人承担费用的具体数额,既要看自身的身份和补缴的具体情形,又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和缴费比例来综合确定。建议退役军人在办理补缴社保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