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五千以上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月收入五千以上的情况,需要先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所说的六万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五千元,也就是说月收入五千是个税起征点。如果月收入超过五千,但在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或者负数,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扣除后还有应纳税所得额,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纳税金额。个人所得税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比如,小张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 = 1000 × 3% - 0 = 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