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是多少?


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不同税种有着不同的计算方式和税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 增值税: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出租非住房)。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 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3%。 4.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5.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