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起诉费大概是多少?


房产分割起诉费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房产分割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确定。 首先,诉讼费用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在房产分割诉讼中,最主要的就是案件受理费。 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房产价值50万元,那么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为:1万元以下的部分是50元;1万到10万的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到20万的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到50万的部分为(50万 - 20万)×1.5% = 4500元,总计就是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当事人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等。总之,房产分割起诉费要根据房产具体价值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