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污水达到多少量会被判刑?
我有个朋友(此处改为自己更有代入感)前段时间被人举报偷倒污水,我很担心他会不会被判刑。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偷倒污水达到多少量就会被判刑呢?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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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污水涉及的罪名通常是污染环境罪。下面为您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污染环境罪。简单来说,污染环境罪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也就是说,如果偷倒的污水属于危险废物,达到三吨以上,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污染环境罪,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该解释第一条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情形也会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比如:(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等等。即使偷倒污水的量未达到三吨,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同样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一旦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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