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东西价值多少钱可以立案?
我昨天不小心丢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些现金和贵重物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丢的东西价值达到多少钱,警方才会立案帮我查找呢?我很担心东西找不回来,所以想了解一下立案的标准。
展开


在我国,丢东西是否能立案以及立案的标准要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是因自己疏忽大意遗失财物,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范畴,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遗失物,失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拾得者返还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而如果是东西被盗、被抢等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达到一定数额则会以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不过,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也有所差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所以,东西丢失后,要先判断是遗失还是被盗抢等情况,再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能立案以及如何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