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合同就没有终止的可能了,它只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到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一是协商一致订立,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签订这种合同。二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优势。它提供了职业的相对稳定性,让劳动者不用频繁担心合同到期后续签的问题,能更安心地工作。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进入了“保险箱”,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仍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劳动者要关注工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则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劳动条件。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合同形式,它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