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时朋友都不愿出面作证,交警会怎么处理?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醉驾,指的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驾。 当遇到醉驾且朋友都不愿出面作证的情况时,交警并不会因为缺乏证人证言就无法处理案件。因为证人证言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并非认定醉驾的必要条件。交警有一系列专业的手段和流程来获取其他证据,从而认定是否构成醉驾以及进行相应的处理。 首先,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初步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驾标准,会进一步带驾驶员到医疗机构抽取血样,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血液检测结果是认定醉驾的关键科学依据。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也就是说,只要血液检测结果表明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就可以认定为醉驾。 其次,交警还会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现场执法的视频记录。执法记录仪会记录下整个执法过程,包括驾驶员的状态、呼气式酒精检测的过程、抽血的过程等。这些视频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当时的情况,对于认定醉驾事实具有重要作用。此外,交警也会查看车辆的行驶轨迹、监控录像等,以确定驾驶员是否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旦通过上述证据认定驾驶员构成醉驾,交警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所以,即使朋友不愿出面作证,只要交警通过科学检测和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驾驶员醉驾的事实,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