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的情况下派出所会怎样处理?


在对方先动手打人的情况下,派出所通常会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是调查取证。派出所会对案件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包括询问当事人,也就是你和先动手打人的那一方,了解冲突发生的具体经过、原因等情况。还会询问现场的目击证人,获取他们所看到的实际情况,以还原事件的真实场景。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双方的伤势情况等。 接着,会根据伤者的伤势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伤者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那么这属于一般的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可能会对先动手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同时也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能否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 如果伤者的伤势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那就涉及到刑事犯罪了,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时,派出所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此外,不管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对于因打人行为给伤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伤者都有权利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