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警察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应如何选择处理方式?

我跟人起了点冲突,可能算违反治安管理了。我不太清楚警察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是直接处罚还是有其他选择呢?我想知道他们处理的时候有什么依据和流程,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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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时,警察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这些选择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决定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简单来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是处理这类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 对于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察可以选择调解处理。调解是指在警察的主持下,促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不适合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警察会根据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例如,对于一些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可能会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处罚;而对于较为严重的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行为,可能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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