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何申请离婚?


孕妇申请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首先是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离婚这件事商量好,包括财产怎么分、孩子以后怎么抚养等问题,然后形成一个书面的离婚协议。接着,双方要一起带着相关证件,像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这里要注意,现在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在这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得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没办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比如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有很大分歧,那么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要先写好民事诉状,在诉状里写明原告(自己)、被告(对方)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还要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等,同时把事实与理由讲明白,比如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发现感情问题等情况。写好诉状后,要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的时候需要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这里要注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期限。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 民事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