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如何解读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


在我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追究刑责这一规定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下面来详细为您解读。 首先,明确一下“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一种法律回应。 检方解读这一规定,往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保护法益。法律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等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追究其刑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一个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害他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不追究刑责显然无法对这种严重的侵害行为做出恰当的回应。 二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并不单纯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正。检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例如,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结合社区矫正等措施,让未成年人在接受惩罚的同时,也能得到必要的教育和心理辅导。 三是严格的适用条件。为了避免过度扩大打击面,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追究刑责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必须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要达到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后果,同时还要情节恶劣,并且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检方在解读时会强调这些条件的重要性,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这也体现了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慎态度,既要保护社会,又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检方对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的解读是综合多方面因素的,旨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