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方是如何解读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的?

我家孩子不到18岁,之前听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检方对于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是怎么解读的,到底啥情况下会被追究责任,法律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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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追究刑责是一个重要且严谨的法律规定。这里的“低龄未成年人”,通常指的是年龄相对较小,但又达到了一定法律界限的未成年人。在我国,并非所有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有明确的法律条件和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的一种严格约束。它明确了只有在特定的犯罪类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产生特定的严重后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并且情节恶劣,同时还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会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刑法》规定他们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体现了法律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检方在解读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时,会着重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方面,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安全,对于那些实施严重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不能因为年龄小就完全不追究责任;另一方面,也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比如他们在心智发育上可能还不够成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检方还会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在判断“情节恶劣”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对于一些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低龄未成年人,可能会采取一些非刑罚的处理方式,如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总之,检方的解读和实践都是为了在保护社会利益和未成年人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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