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在我国,劳动争议有多种处理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自行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以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快速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过,协商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主要依赖双方自觉履行。 其次是调解。调解是指由第三方介入,帮助争议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调解可以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再者是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争议解决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部分情形除外),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诉讼。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当遇到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